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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公告(2015年11月18日)

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公告(2015年11月18日)

根据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现将2015年11月18日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予以公告。

一、公告依据
本次公告依据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进行公示。

二、登记信息

  1. 登记日期:2015年11月18日
  2. 公告日期:2015年11月18日
  3. 登记机关:国家知识产权局

三、专有权内容
本次公告涉及多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,涵盖数字集成电路、模拟集成电路、混合信号集成电路等多种类型。各专有权人依法享有对其布图设计的复制权和商业利用权。

四、法律效力
自登记之日起,专有权人对其登记的布图设计享有专有权利,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,不得实施下列行为:

  1. 复制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全部或其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
  2. 为商业目的进口、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受保护的布图设计
  3. 为商业目的进口、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

五、注意事项

  1. 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不符合法定条件的,可依法提出异议
  2. 专有权保护期为10年,自登记申请之日或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
  3. 专有权人应依法行使权利,不得滥用专有权限制技术创新和正当竞争

特此公告。

国家知识产权局
2015年11月18日

更新时间:2025-11-29 09:13: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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